复星医药(600196.SH):控股子公司药品获临床试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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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7月10日丨复星医药SSE:600196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复宏汉霖”)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HLX37注射液(即重组人源化抗PD-L1与抗VEGF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HLX37”)联合化疗或注射用HLX43(即靶向PD-L1抗体偶联药物,以下简称“HLX43”)用于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治疗开展Ⅰ期临床试验的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1就该治疗方案开展相关临床研究。LX37是复宏汉霖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L1与抗VEGF双特异性抗,拟用于治疗晚期/转移性实体瘤;HLX43为复宏汉霖利用许可引进的…
格隆汇7月10日丨复星医药SSE:600196公布,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复宏汉霖”)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HLX37注射液(即重组人源化抗PD-L1与抗VEGF双特异性抗体注射液,以下简称“HLX37”)联合化疗或注射用HLX43(即靶向PD-L1抗体偶联药物,以下简称“HLX43”)用于晚期/转移性实体瘤治疗开展Ⅰ期临床试验的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1就该治疗方案开展相关临床研究。
LX37是复宏汉霖自主研发的重组人源化抗PD-L1与抗VEGF双特异性抗,拟用于治疗晚期/转移性实体瘤;HLX43为复宏汉霖利用许可引进的新型DNA拓扑异构酶I抑制剂小分子毒素-肽链连接子与其自主研发的靶向PD-L1的抗体进行偶联开发的靶向PD-L1的抗体偶联药物(ADC),拟用于治疗晚期/转移性实体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