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30日丨*ST新元SZSE:300472公布,公司收到抚州中院送达的《决定书》[(2025)赣10破申1号之四],主要内容如下:“本院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工作指引》精神及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决定:再次延长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期限三个月,即预重整期限延长至2026年10月3日。”预重整期限延长期间,临时管理人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抚州中院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也将积极配合完成临时管理人及法院的相关工作,稳步推进公司预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