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特拉華州一名法官表示,摩根大通 NYSE:JPM 必須繼續支付查理·賈維斯(Charlie Javice)的法律費用——這位前財務高管因詐騙該銀行而被定罪——此前摩根大通在該案中產生了其稱之為“天文數字”的費用。
特拉華州衡平法院的克里斯蒂安·賴特治安法官表示,摩根大通未能履行其“艱巨的舉證責任”,即證明賈維斯的費用“如此毫無疑問地不合理或明顯濫用”,以至於必然源於惡意。
摩根大通暫未對此置評。
現年33歲的賈維斯于2025年3月被定罪,隨後(link)因在2021年欺詐摩根大通,使其以1.75億美元收購其教育初創公司Frank,被判處85個月監禁。她正在對定罪和量刑提出上訴。
自2023年6月以來,這家美國最大銀行根據法官的命令,一直承擔著賈維斯和“Frank”前首席增長官阿馬爾(Olivier Amar)的法律費用。
該行還試圖停止支付阿馬爾的法律費用,後者已被定罪,並被判處68個月監禁。
賴特法官同樣駁回了這一請求。該法官表示,其裁決涵蓋賈維斯在2025年1月至9月期間的1,010萬美元費用,以及阿馬爾在同一時段的1,130萬美元費用。